为依法依规推进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规范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工作,保障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有效运行,根据《洛阳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市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洛阳市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选任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拟选任洛阳市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50名左右。 二、选任范围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拥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时间精力,其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组织同意其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主要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合规师、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有关组织)的专业人员。 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管理、知识产权等政府工作部门中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可以被选任确定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或者可以受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邀请或者受所在单位委派参加第三方组织及其相关工作。有关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人员可以被选任确定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参加第三方组织及其相关工作。 有关单位中具有专门知识的退休人员参加第三方组织及其相关工作的,应当同时符合有关退休人员的管理规定。 三、选任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担任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2.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持有本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 4.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5.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2.近三年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3.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四、人员任期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每届任期3年,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审核,期满可以续任。任期自洛阳市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作出选任决定起算。 五、选任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接受公民个人报名,同时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报名采取邮寄方式进行,有意向人员可将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或其他方式邮寄至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太康路11号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邮编471000,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材料电子版请按时间要求一并发送至lysgsljlb@163.com。 报名应当及时电话确认,电话咨询确认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5:00—18:30. 联系人:李克中 联系电话:(0379)63915236 3.报名材料 (1)《洛阳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推荐表》一式3份,登录洛阳市工商联官网下载,填写好后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3份;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份。 (二)审核把关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通过审查材料、走访了解、面谈测试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员构成比例等要求,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集体研究,提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拟任人选。 (三)公示监督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将拟任人选名单及监督联系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四)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向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颁发证书,并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组织。人员名单在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的官方网站上公布,供社会查询。 本公告由洛阳市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推荐表 洛阳市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 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市工商联代章)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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